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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8-18 21:16:00
陇南市武都区成达燃气公司私自收取3200元的天燃气开户材料费,也就是入户费,这样的乱收费怎么无人问津呢?价格主管部门在干什么?收费是行政许可项目,必须要有法律依据,否则都是乱收费。地方政府规章权设定收费的权利。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、省建设厅下发的《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甘价服务〔2002〕216号文件以及甘肃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关于陇南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(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),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是由开发商首先承担,房产开发商已将此费用计入房价,最终实际上由我们购房人承担,但房产开发商向我们交房时还要强行收取水、电入户费3500元,说是代收,但实际为谁收就不得而知。天燃气入户费也一样,要接燃气,必须交3200元。我们实际上承担了双重的入户费。自2008年1月1日起,作为陇南的新建工程,开发商必须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,开发商缴纳后已经将此费用计入了房价,我们作为购房者,没有义务再次承担各种名义的入户费。而陇南市武都区成达燃气公司私自收取3200元的天燃气开户材料费,也就是入户费,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批准,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,而陇南的物价部门却视而不见。再说,根据陇南市武都区物价局 陇 南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关于武都城区集中供热继续执行试运行价格的函陇发改物价函〔2014〕277号,首次以文件形式规定不得收取供热入户费,既然供热都不允许,为何接入天燃气要收入户费?道理何在?政府部门就是吃纳税人、却替企业说话的傀儡吗?正因为各种名义的入户费是乱收费,中央电视于2014年12月13日、14日对陕西的供热企业乱收入户费情况进行了公开曝光,我们才悄然大悟。是不是要向更高的部门或新闻媒体进行反映才有人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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